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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
2025-02-28

园区各企业:

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的《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》内容,郑州市2025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全面开启,具体参评条件如下:

(一)在郑州市内工商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(二)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;

(三)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;

(四)满足《实施细则》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;

(五)未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。

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园区企业积极申报,于3月5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)线上申请并自我评价,上传佐证材料,并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xqjfj2015@163.com,企业申报纸质版材料由企业留存备查。(具体内容请查看

https://www.zzgx.gov.cn/tzgg/9099601.jhtml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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